为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廉洁征兵监督机制,牢牢守住廉洁征兵底线,推进阳光征兵,确保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根据有关规定,共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职工、退伍军人、热心群众中遴选了5位廉洁征兵监督员;各乡镇基层武装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伍军人、纪委委员、村支书等中,遴选2至3位廉洁征兵监督员,现将监督员信息及举报电话公示如下,欢迎广大群众对征兵工作给予监督。
一、监督举报方式
(一)省、州、县三级征兵监督举报方式
(二)县廉洁征兵监督员举报方式
(三)各乡镇廉洁征兵监督员举报方式
二、主要职责任务
根据征兵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不同对象、时机、内容和范围,采取多种方式实施监督。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对廉洁征兵方面的意见建议,核实相关情况,不定期对廉洁征兵工作开展情况问询,及时发现廉洁征兵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廉洁征兵“十不准”
(一)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二)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集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三)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四)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六)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七)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讯工具等。
(八)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应征报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九)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十)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凡是征兵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等情况,均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温馨提示
所有应征青年必须通过中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经过体检、政考“双合格”,参加役前教育、审批定兵后,方能参军入伍。
应征入伍是强国防、固长城的报国行为,不需要个人花一分钱,也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在征兵报名、体检、政考、役前教育训练、定兵以及办理退兵等各个环节,如果发现有违反征兵政策纪律规定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行为的,请及时向县征兵办举报,我们一定认真受理,严肃查处,并做好举报人的保护工作。所有应征青年及家长一律不得向有关人员送钱送物、请吃请喝,如有违反直接取消青年入伍资格。
当兵不花钱、入伍不找人。送钱送礼、害人害己。希望大家牢固树立依法服兵役的观念,严格遵守征兵纪律规定,共同营造廉洁征兵的良好环境。
共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