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鱼被誉为“水中国宝”,是维系青海湖生态系统平衡的核心物种,对调节湖水盐度、滋养水鸟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青海湖生态是每个人的责任。对非法捕捞行为警方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如发现非法捕捞、贩卖湟鱼等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只有大家携手筑牢生态防线,青海湖的“水中精灵”才能永远畅游在清澈碧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