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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批)
来源: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23 14:54:34
编辑:共和新闻网

为持续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净化网络餐饮行业生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依法查处的第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希望广大餐饮者引以为戒,守法诚信经营

案例一:共和县某龙虾海鲜烧烤店涉嫌“一址多店”违规入网经营案

4月13日,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共和县某龙虾海鲜烧烤店以同一地址在某外卖平台注册了4不同名称的外卖餐饮店接单。经现场核查,当事人在某外卖平台注册外卖店的实际出餐地址均为共和县某龙虾海鲜烧烤店的注册地址。且执法人员在该店后厨发现一包臭豆腐辛粉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已依法予以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典型意义:网络餐饮商户必须严格落实一址一店、真实公示经营资质,严禁同一地址多头注册多家外卖店铺接单经营。商家要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自查制度,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本案的查处,有效整治线上餐饮行业乱象,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外卖平台入网审核管理,消除后厨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筑牢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防线。

案例二:共和县某餐饮店涉嫌超范围经营案

4月13日,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共和县某餐饮店后厨卫生不整洁,店内一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现场无法提供所有食品原料、预包装食品供货方资质、进货票据等,且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仅核准登记了热食类食品制售和预包装食品,但店内实际经营除热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外还经营自制类饮品、冷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已依法予以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典型意义:餐饮单位须严格按许可范围经营,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后厨环境卫生及进货查验制度,严禁超范围经营冷食、自制饮品等高危食品。本案查处有力警示经营者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依法合规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案例三:共和县某小吃店涉嫌未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4月13日,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共和县某小吃店后厨卫生不整洁,现场无法提供所有食品原料、预包装食品供货方资质、进货票据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保持后厨环境卫生整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溯、质量可控。当事人经营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意识薄弱,未履行相应法定义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本案的查处,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餐饮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力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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