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共和县市场监管局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切入点,紧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为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效果,督促餐饮商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现公开第二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熟食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肉制品加工经营活动案
2026年4月29日,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检查至恰卜恰镇青海湖南大街某熟食店时,发现该店仅仅为销售点,加工场所位于居民小区。执法人员遂与该店经营者一同前往加工场所,发现经营者从事肉制品加工的场所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且正在从事鸡鸭肉清洗、腌制的加工活动,现场卫生脏乱差,交叉污染严重,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履行不规范,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无单独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无领用记录、使用记录。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并依法作出了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本案严查门店零售、小区隐蔽无证加工肉制品乱象,督促商户落实加工场所持证经营、环境卫生管控、进货查验及食品添加剂专柜专管等法定要求,严厉整治线上线下地址分离、黑作坊隐身居民楼的网络餐饮突出问题,震慑同类隐蔽无证加工行为,倒逼商户严守生产规范、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化解熟食加工安全隐患,规范辖区网络餐饮及小作坊行业经营秩序。
案例二:共和某餐饮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6年4月29日,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检查至恰卜恰镇步行街共和某餐饮店时,发现该餐饮店操作区操作台上摆放着正在使用的白灼汁复合调味汁2瓶(280g/瓶),东古酱油1瓶(500ml/瓶)均已超过保质期。该店后厨卫生脏乱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履行不规范,使用的“狮宝”吉士粉食品添加剂无单独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无领用记录、使用记录。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并依法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餐饮单位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原料自查义务,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食材,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守后厨环境卫生管控责任,落实食品添加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领用使用登记法定要求。本案查处警示入网餐饮商户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补齐日常管理短板,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经营全流程。
案例三:共和县某手工面馆涉嫌未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6年4月28日,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过程中,检查至共和县某手工面馆,该店现场无法提供所有食品原料、预包装食品供货方资质、进货票据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溯、质量可控。本案的查处,有效督促入网商户完善采购台账、补齐原料溯源管理短板,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原料采购经营秩序。
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