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以上步骤
恭喜你参军报名成功
想参军的小伙伴赶紧照此行动起来吧
—— 热血报国,从此启程 ——
最后,郑重提醒:年满18岁男青年即使不当兵,也要完成兵役登记,否则影响升学、就业、考公、出国等!
五、参军优待政策
(一)有关优待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青海省入伍的义务兵,实行城乡统一的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每人每年20000元,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
2、义务兵退役安置方式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3、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军士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每人每年4500元。
4、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地方政府统一发放,发放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义务兵按2年计发、下士按3年计发、中士按4年计发、二级上士按5年计发、一级上士按6年计发。(以2025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为例,服役2年的义务兵可领取42191x2=84382元)
5、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发放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
6、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军士服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7、选派到基层工作。大力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并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才库。
8、税费减免。青海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9、其他优待。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优先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开放。军人、军人配偶、军人未成年子女在军队医院享受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在军队医院享受优惠医疗。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军人持有效证件在省内游览公园、名胜古迹等旅游景点和参观纪念馆、博物馆时免购门票等。
(二)大学生优待政策
1.入伍有优待。大学毕业生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青海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和应征青年赴高原部队服役一次性奖励优待金制度,按照高等学校在校生(含新生)6000元、高等学校毕业生8000元、研究生10000元,定向补充海拔3000米以上高原部队新兵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大学生入伍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依法享受军人、军属相关优待政策,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2.服役有发展。义务兵服现役期满2年,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选改为军士,符合条件的可提前选改为军士,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授予军士军衔时,按其大学就读时间和以往服现役时间之和的总年限授衔,可直接授予中士以上军衔。服现役士兵还可通过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士兵考学、保送入学等方式成为军官。
3.退役有保障。在校大学生入伍,可按规定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符合条件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含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研究生专项招录计划,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时,服役时间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定向招录计划,报考非定向岗位时,笔试成绩加5分。青海省组织部门在开展选调生工作时,优先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对复学后有2门以内挂科但补考合格且其他方面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应当纳入选调生范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时,拿出10%左右的计划,在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中定向考录。青海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可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中招考,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享10%左右的定向考录计划。
六、廉洁征兵规定
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做到: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不在网络论坛等发布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廉洁征兵监督员和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一)共和县廉洁征兵监督员名单:
(二)共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974-8511110、18209745511。举报邮箱:hnghrwb@163.com
(三)通信地址: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59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祖国在召唤你们,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自觉接受祖国挑选,让青春在军营绽放光彩,用热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就辉煌!
共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